伴隨著“中國制造”,“中國創造”走向世界,漢之光華將以卓越的
服務能力協助我們的客戶完成全球知識產權布局。
過剩經濟時代,同質化競爭加劇,消費者有了非常大的選擇余地。對企業來說,競爭中突圍,為產品宣傳造勢是吸引消費者注意力的直接方法,廣告行業也因此蓬勃發展。為促進行業交流,首屆上海國際廣告節應運而生,為勇于開拓創新、具有引領性的優秀本土廣告企業和科創團隊搭建世界級的展示舞臺,促進上海乃至中國文創產業的高速發展。
廣告在銷售過程中發揮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是隨著市場競爭不斷加劇,廣告也開始遭人詬病。回顧近年來的廣告宣傳案例,不少企業和品牌靠著廣告宣傳迅速搶灘市場份額,廣告宣傳達到了令消費者不關心產品,而僅憑感覺選擇的地步。優秀的廣告像釘子一樣深深打進了消費者的心智,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而粗糙的廣告往往沒有起到宣傳的作用,還適得其反降低了企業的美譽度。
紅海激戰,廣告當仁不讓成了企業制勝市場的武器。正因如此,使一件廣告內容保持與實際一樣真實是很困難的,因為廣告策劃人員會企圖夸大一件產品或服務的效益。跨過很窄的界限把簡單的宣傳從誤導、欺騙或完全錯誤的廣告宣傳中區分出來是不容易的。因此,制作一個無風險的致勝廣告,經常變成一種挑戰,如同創立無風險的致勝產品和服務一樣。
為了避免出現侵權行為,廣告策劃人員應事先做好侵權防范工作。在這次廣告節開幕之際,展會唯一指定知識產權服務商“漢之光華”梳理了一些容易發生侵權的要點以及注意事項,希望參展單位以及廣告行業從業者能引以為戒。
一、廣告不能侵犯肖像權與表演者權
現代廣告中大量使用人物肖像或者表演形象,特別是公眾人物肖像。在這種情況下,廣告公司應事先與肖像權人或演員(或表演單位)達成協議,約定好肖像使用的范圍、時間、形式、費用等,并形成正式的協議。另外還需注意的是,使用動漫形式的人物肖像,也是屬于一種侵權行為,也應事先獲得肖像權人許可。
二、廣告不能侵犯他人著作權
廣告中通常會使用一些圖片、字體、聲音等素材,許多廣告因為未經許可使用了有著作權的素材,導致廣告侵權。因此在廣告制作過程中,應購買商業素材庫中的素材,或者與著作權人訂立許可協議,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侵權。
三、廣告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權利
廣告中的圖案設計有可能已有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并且廣告的商品與該商標屬于同一門類時,可能會侵犯他人商標權。另外廣告中使用的一些廣告語也有可能已經被他人注冊了商標,當廣告的商品屬于同一門類,該廣告也有可能侵犯他人在先的商標權。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馳名商標可以跨類保護,因此廣告商品雖然與馳名商標并不屬于同一類別,仍然有可能構成侵權。
廣告中的圖案或者整體設計還有可能會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因此對于重要廣告,事先的外觀設計侵權檢索避免侵權的有效辦法。如果在侵權發生后,再通過和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廣告方通常會付出較大的代價。
最后,展會唯一知識產權服務商漢之光華想提醒大家,廣告中使用素材和肖像時,應事先與著作權人訂立書面的許可協議,對許可的條件作出詳細的約定。被許可人應遵循許可協議,超時間或者跨范圍的使用仍然會構成侵權。
3000年前第一支廣告誕生至今,跨越千年變遷,廣告已經有了非常多元的展現形式。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讓廣告更新穎生動,也產生了新的潛在問題,因為廣告內容可以通過它們容易和快速地組合,重新塑造并向全世界傳播,更容易構成侵權。綜合性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漢之光華具有一百四十余名不同技術領域和專業背景的律師、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專利數據 分析專家所構成的一個多元化的服務團隊,幫助客戶與時俱進地維護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