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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模式:Schedule A 合并訴訟的 “虛假繁榮”
在過往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美國知識產權訴訟領域中,Schedule A(SAD)合并訴訟模式憑借其看似高效、低成本的特性,成為知識產權所有者維權的熱門選擇。這種訴訟模式允許原告將眾多被指控侵權的被告合并在一個案件中起訴。對于那些打擊利用互聯網進行 “離岸網絡假冒” 的賣家而言,一次訴訟便能涉及成百上千的被告,極大地提高了訴訟效率,降低了維權成本,也讓一些原告律所嘗到了 “甜頭”。
從法律依據上看,《美國法典》第 35 編第 299 條為這種合并訴訟提供了一定的基礎,其規定被告之間需存在基于同一交易、事件的關聯,比如使用相同的設計或商標等。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這一規定被部分原告過度利用。他們往往僅憑一些表面的相似性,就試圖將大量被告捆綁在同一訴訟中,卻忽略了被告之間實質關聯的深入求證。
變革:法院態度轉變,擊碎虛假關聯
近年來,美國知識產權訴訟領域正經歷著一場深刻的變革,而這場變革的導火索便是法院對 Schedule A 合并訴訟模式的態度轉變。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的一系列判決,如同多米諾骨牌,引發了對這一傳統訴訟模式的重新審視。
在多起案件中,法官們不再輕易采信原告關于被告之間存在關聯的籠統陳述,而是嚴格要求原告提供確鑿、具體的證據。以一起涉及 18 個被告的案件為例,Blakey 法官在審理時,面對原告僅以 “共享獨特的標識” 作為被告關聯的依據,果斷駁回了原告的訴狀。法官認為,這樣模糊的證據遠遠不足以證明被告之間存在實質性的關聯,無法滿足合并訴訟的法定要求。
又如,Harjani 法官在處理涉及 81 個被告的案件時,原告試圖以被告使用相同的產品圖片來證明合并訴訟的合法性。但 Harjani 法官敏銳地指出,僅僅產品圖片相同,并不能充分說明被告之間存在法律意義上的關聯,不能僅僅因為表面的相似就將眾多被告強行合并在一個案件中進行訴訟。
這種法院態度的轉變,不僅僅是個別法官的觀點體現,而是反映了整個司法系統對 Schedule A 合并訴訟模式的反思。法院開始更加注重案件事實的準確性和法律適用的嚴謹性,不再讓合并訴訟成為一種隨意擴大打擊范圍的工具。
影響:跨境電商迎來轉機
這一變革對于跨境電商行業來說,無疑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在過去,Schedule A 合并訴訟模式被濫用,許多跨境電商賣家深受其擾。一些原告律所利用這種訴訟模式,對眾多賣家進行批量起訴,導致大量賣家的資金被凍結、業務陷入停滯,甚至成為某些律所的 “收割對象”。
如今,隨著法院對合并訴訟的嚴格審查,這種不合理的訴訟打擊將大大減少。跨境電商賣家們將不再面臨被隨意牽連進大規模訴訟的困境,他們的合法經營權益將得到更好的保障。這將促使整個跨境電商行業的法律環境更加公平、合理,有利于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知識產權訴訟風險的完全消失。TRO 訴訟作為知識產權保護的一種手段,依然會在合理的范圍內存在。但可以確定的是,其被濫用的空間將被極大壓縮。未來,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需要更加注重證據的收集和法律依據的充分性,以適應這一變革后的法律環境。
雖然斷言 Schedule A 合并訴訟模式的終結還為時尚早,但不可否認的是,其曾經盛行的時代已經逐漸走向尾聲。美國知識產權訴訟正朝著更加注重證據、更加嚴謹公正的方向發展,這一趨勢將為包括跨境電商在內的眾多行業帶來更加穩定、健康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