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專利商標申請經典案例
common Cases
“Global IP Protection” , How to protect your patent and trademark
in foreign coun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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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關于商標因近似駁回的抗辯
原告是上海某家知名的汽車科技公司,其在驅動汽車行業進化中起著推動作用,并且擁有堅實的行業積淀。
在原告公司中請某個商標注冊時,被商評委以與其他某個商標構成近似商標為由作出了駁回復審決定,我所按受該公司型托,多方按索整合證據,發現連案引證商標存在撒銷三年不適用商標的情況,我方向商標局提起針對引證商標的微銷三年不適用商標的申請,并以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并非相似商標不會引起公眾混淆,且訴爭商標系已知名的商標代表會受文化為由,將商評委訴話法院,請求法院依法期銷被訴的駁回復審決定并判令被告商評委重新作出決定。
本案中的爭議焦點為訴爭商標是否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我所廣泛搜集證據證明訴爭商標是該企業文化形象的代表且具有顯著的獨特性,與引證商標不存在法律上的相似性。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未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法院對我方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撒銷商評委的駁回復審決定并判令重新作出決定。
在我所的積極幫助下,該公司維護了自身商標權益,保護了企業重要的文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