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中國制造”,“中國創(chuàng)造”走向世界,漢之光華將以卓越的
服務能力協(xié)助我們的客戶完成全球知識產權布局。
商標是品牌的主要載體,隨同品牌一起在市場洪流中成長。但另一方面,成長中的商標也容易遭遇各種侵權活動,輕則影響商事主體信譽,重則導致一系列連鎖反應,最終引發(fā)企業(yè)品牌的重大危機。在長期為企業(yè)解析侵權活動及其應對方案的實踐中,光華所致力于為客戶商標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上豐富保障,并累積有大量成功案例。
2019-2023年間,光華所針對自有商標“光華”展開一系列法律行動,最終完成既定目標,排除了侵權和惡意競爭者“光華知識產權有限公司”的市場干擾,維護了自身權益。
在上述字號權外,侵權人關聯(lián)公司蘇州華光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已經在第45類法律服務相關類別中搶注有我司企業(yè)字號“光華”商標。我司還發(fā)現(xiàn)侵權人的商標代理行為存在多次違背商標代理職業(yè)道德的行為,例如幫助其客戶“撿漏”知名品牌商標、利用皮包公司開展商標囤積活動、惡意搶注名人姓名作為商標等不正當注冊申請行為,若一直放任其在市場內進行流通,這后期對我司的商譽存在重大隱患,可能敗壞不明真相的客戶第一印象,致使我司利益受損。
在發(fā)現(xiàn)“光華”商標侵權后,我司在綜合評價我司獲取“光華”商標權利可能性后,在2021年7月9日,我司在第45類向國家知識產權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并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
其中,商標局提出引證商標如下:
表 1 引證商標列表
序號 |
商標名稱 |
申請?zhí)?/span> |
初審/注冊日期 |
申請人 |
1 |
光華GuangHua |
16223944 |
2016-05-21 |
蘇州勞維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2 |
華光 |
42061828 |
2020-08-14 |
蘇州勞維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3 |
光華 |
42066205 |
2020-11-28 |
蘇州勞維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4 |
光華GOHUA |
43493723 |
2020-09-21 |
蘇州勞維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5 |
光華GuangHua |
6881674 |
2014-05-07 |
蘇州勞維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6 |
光華 |
47994872 |
2021-03-20 |
蘇州勞維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7 |
金光華廣場 |
7865531 |
2011-03-07 |
深圳金光華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
*蘇州勞維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后更名為蘇州華光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該初審結果與我司商標代理人在注冊提交前的風險判斷基本一致,因此,我司在明確注冊障礙后,對相關障礙商標一一采取排除措施。
1.商標異議申請+商標無效宣告申請
由于本次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引證商標多數(shù)屬于同一家侵權企業(yè),且該企業(yè)與我司具有長久的商標確權糾紛,因此,本案中異議與無效過程在證據及理由闡述上具有相似性,本案例將其合并進行分析。
我司在駁回復審時,僅有一件引證商標符合商標異議申請條件,即第47994872號商標,因此我司依法對其提出了商標異議申請;多件引證商標符合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條件,即上述表1中序號1-5商標,因此我司依法對指定商標均提出了商標無效宣告申請。
(1)被異議/無效商標在商標字樣及核定項目上與我司商標“漢之光華”構成近似
商標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為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服務,商標并存于市場可能造成消費者混淆或誤認。是否屬于類似商品/服務,以相關公眾的一般認識為準,并參考《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本案中,我司與被異議商標均申請注冊于4506群組,均屬于法律服務,毫無疑問屬于近似產品及服務。
而就商標本身,我司商標“漢之光華”完整包含被異議商標文字部分“光華”,二者在同一市場中出現(xiàn)時,容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并且事實上已經造成了客戶群的誤認,對我司的正常經營造成損失。
(2)被異議/無效商標是不以正當使用為目的申請注冊。
爭議商標屬于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申請及商標囤積注冊行為。
該情況由商標審查員基于申請人所提供的事實證據及答辯理由進行審查。雖然商標審查員具有主觀性,但是依據2019年4月2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審理指南》中對作出相關要素作出說明,商標申請人明顯缺乏真實使用意圖,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違反《商標法》第4條的規(guī)定:
(1)申請注冊與不同主體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較強顯著特征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且情節(jié)嚴重的;
……(3)申請注冊與他人除商標外的其他商業(yè)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且情節(jié)嚴重的;
……(5)大量申請注冊商標,且缺乏正當理由的。
本案中,我司經查詢發(fā)現(xiàn),被異議商標代理機構與被異議商標申請人之間具有明顯的關聯(lián)關系,其實則為借“第三方”名義搶注申請他人知名商標。我司推測其屬于由于代理機構依法不被允許注冊除第45類的其他類商標,因此成立第三方關聯(lián)公司進行商標搶注,具有“蹭熱度”“傍名牌”的惡意注冊行為。
其中其試圖的搶注的包括但不限于“小紅書”“小鳴單車”等知名商標。
被申請人在商標搶注過程中,部分以完全一致的文字避開正當權利人的核心類別,試圖利用商標法灰色地帶“撿漏”;部分則改變了商標文字的表現(xiàn)形式或是利用形近字、同音字等容易造成混淆的方式試圖申請注冊,而依據商標審查規(guī)則,該類情況均會納入商標近似的情況。雖然部分商標經商標局審查已經駁回,但是結合商標申請人申請行為及搶注商標的品牌知名度,作為日常具有極大可能性接觸知名品牌的受眾,商標被駁回的結果并不能排除其搶注的主觀惡意,因此我司合理推測其應當能夠知曉相應品牌,但是被異議人代理機構未能夠就該情況對搶注人進行提醒,并且接收并代理了大量的不合理搶注行為,足以證明其搶注商標的意圖。
且通過查詢該公司的注冊申請歷史記錄可以得知,其在不同的類別中,大量地申請注冊多個知名品牌,遠遠超出一家正當經營的企業(yè)所需要的商標數(shù)量,因此囤積并搶注商標的目的已經昭然若揭。
(3)被異議/無效商標已經導致市場相關公眾構成混淆
本案中,我司作為被侵權人,在案件發(fā)生之前,是通過客戶的疑問得知該侵權人的存在,其事實上造成的混淆已經發(fā)生。而在商標審查的過程中,對于“導致市場混淆”的判定更加傾向于對“可能性”的審查,即只要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即判定其屬于近似,即可以理解為“寧可錯殺,不可放過”。因此在申請商標異議/無效時,對于可能造成市場的混淆,往往以商標樣式及經營市場的重合與關聯(lián)性作為主要論點進行論證,若已經發(fā)生侵權行為,則可以通過提交相關證據證明侵權事實。例如客戶問詢、市場流通中的產品混淆等相關痕跡。
在本案中,我司與侵權人均從事知識產權代理工作,在商標代理業(yè)務存在競合,且二者的市場都以長三角地區(qū)為核心,共存于市場明顯存在相當程度的近似性,在字號、商標均構成近似甚至相同的情況下,其混淆性已經得到充分體現(xiàn)。而被申請人的商標申請記錄也已經遠遠超出企業(yè)正常經營需求,以及存在明顯的攀附知名商標的惡意。
綜上,經過商標局審查,對我司請求針對該侵權人名下的全部作為引證商標的侵權商標的不予注冊/予以無效的請求予以核準,成功排除該商標障礙。
2.撤銷三年不使用商標
《商標法》關于“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的制度,其目的是清除長期未使用的閑置商標,減少商標浪費,鼓勵真正善意使用人使用商標,使得商標體現(xiàn)其本身的市場經濟價值,盤活商標資源。根據規(guī)定,對于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注冊商標,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我司通過互聯(lián)網檢索、實地探訪、工商查檔等方式,就深圳金光華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在第45類指定服務中對“金光華廣場”的商標使用進行調查,并未發(fā)現(xiàn)任何的使用痕跡,因此,我司向商標局提出對該商標的撤銷三年不使用。
相較于商標異議、無效等措施,撤三申請條件要求寬松,提交材料更加輕簡,只要初步證明未能發(fā)現(xiàn)其使用的痕跡,即可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且后續(xù)審查時間也遠遠短于異議申請或無效宣告申請;成本投入也相對較低,是排除在先閑置的障礙商標的優(yōu)先選擇。
即使撤三失敗,也可通過撤銷復審申請進行質證,充分交換雙方意見。
本案中,經商標局向爭議商標所有人發(fā)送《提供商標使用證據通知》后,對方并未進行相應答辯,足可見對方就爭議商標并未進行商標正確的使用,因此該商標被依法撤銷,不再構成對我司商標申請的障礙。
表 2 引證商標評審案件裁定結果表
序號 |
商標名稱 |
申請?zhí)?/span> |
裁定結果 |
1 |
光華GuangHua |
16223944 |
予以無效 |
2 |
華光 |
42061828 |
予以無效 |
3 |
光華 |
42066205 |
予以無效 |
4 |
光華GOHUA |
43493723 |
予以無效 |
5 |
光華GuangHua |
6881674 |
予以無效 |
6 |
光華 |
47994872 |
不予核準 |
7 |
金光華廣場 |
7865531 |
予以撤銷 |
至此,在我司本次商標注冊申請過程中,全部的引證商標在商標局審查就均予以排除,對于我司獲得“光華”商標權利產生重大利好影響。
在本次商標維權中我司得到啟示:受到侵權影響某種意義上對商標權人來說也是一個利好信號,存在攀附者,證明商標具備受到侵權的行業(yè)影響力。而一些商標重點保護定期評選的地區(qū)則非??粗厣虡藱嗳朔e極保護商標權利的各種舉措,將之納入評選商標重點保護名錄的考量范疇。因此,我司在完成上述措施的同時,也將收集的維權材料全程梳理,向上海市知識產權局提交了納入重點商標保護名錄申請。
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huán)境中,作為企業(yè)信譽的無形與實質載體,商標的影響力和權利無瑕疵至關重要,也由此對企業(yè)的商標/品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以維權自身商標“光華”為例,光華所矚目市場環(huán)境的種種潛在侵權可能,在實踐中及時發(fā)現(xiàn)侵權行為,做出得當應對,最終取得了實質勝利。
當然,鑒于各類商標面對的侵權行為手段、程度、復雜性均有不同,商標維權服務在我司屬于偏向定制化的服務。在商標確權過程中,需要有的放矢,針對商標局所列舉的引證商標“逐個擊破”。對于滿足撤三條件且經查未發(fā)現(xiàn)使用痕跡的,能夠申請撤三的積極申請撤三申請;而對于明顯屬于商標囤積,具有注冊申請行為“黑歷史”的能夠采取異議、無效的,尤其是對方明顯屬于“惡意注冊”的情況下,即使難度較高,在積極收集證據并且能夠闡述完備的情況下,向商標局提供相應的證據資料,充分說明其不正當注冊行為,通過商標申訴途徑排除其商標障礙。
“光華”商標的每一步維權舉措,都建立在上一步維權結果的分析和再考察之上,我司愿與客戶建立密切合作,及時響應,隨機應變,最終導引企業(yè)的維權活動取得滿意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