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中國制造”,“中國創造”走向世界,漢之光華將以卓越的
服務能力協助我們的客戶完成全球知識產權布局。
上海光華專利事務所(下稱“光華所”)是在知識產權服務領域的知名代理機構。隨著其市場影響力提升,惡意競爭者“光華知識產權有限公司”及關聯方惡意搶注“光華”“光華GuangHua”等近似商標,并大量囤積商標資源,企圖通過“蹭熱度”“傍名牌”的方式獲取不正當利益。這些侵權行為不僅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更對“漢之光華”的商譽造成了嚴重損害。為捍衛品牌價值,光華所自2019年起啟動系統性維權,目標直指清除惡意引證商標、奪回商標注冊主動權。
所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光華所雖然通過市監局投訴及商標注冊維權均獲得了良好的結果,為品牌的維權打下了良好堅實的基礎,但是法律同樣給予每一個當事人在合理范圍內的抗辯權利,因此侵權人“蘇州華光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同樣也可以通過商標行政訴訟的方式,持續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訴訟申請。
商標授權確權行政訴訟的類型主要包括如下三種:
1.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商標駁回復審決定的行政訴訟
2.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不予注冊復審決定的行政訴訟
3.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無效宣告裁定的行政訴訟
一、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商標駁回復審決定的行政訴訟
實踐操作中,在駁回復審階段往往會發生駁回復審裁定先于撤三裁定、異議裁定、無效裁定下達的情況,遇到此決定或者裁定若是對于引證商標的排除有較大的把握,則應當積極通過行政訴訟方式進行上訴,行政訴訟是一種能夠有效延長商標有效期的方法,尤其是當申請人對于排除引證商標障礙具有較強的主動性與可能性的時候。
光華所采取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商標駁回復審決定的行政訴訟,在對引證商標有較大排除把握的前提下,積極申請行政訴訟進行應對,訴訟能夠有效延長現有爭議商標的有效時間,避免新申請可能導致的新的引證商標的“插隊”。
在本次的關于商標駁回復審決定的行政訴訟中,光華所適用情況為情勢變更,是指在一審行政訴訟程序中,若因商標評審決定、裁定所引證的商標已經喪失在先權利導致決定、裁定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發生變化的,在原告撤訴的情況下,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撤回原決定或者裁定,并依據新的事實,重新做出商標評審。結合本案,經過光華所的商標撤三、異議、無效等措施,已經排除全部引證商標,因此原駁回復審情況已經發生改變,光華所依法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撤回原決定或者裁定,并依據新的事實,重新做出商標評審決定或者裁定的請求。
二、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無效宣告裁定的行政訴訟
本案中,同樣基于不服原裁定可申請上訴的規定,侵權人“蘇州華光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針對第6881674號、第16223944號、第43493723號商標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無效宣告裁定的行政訴訟。光華所作為第三人積極進行答辯應訴。
應訴思路主要為如下:
(1)在第6881674號商標中,該商標本身存在由于商標局登記失誤而導致的權利人信息錯誤。該商標作為引證商標所有人“蘇州華光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最早的商標權,即第6881674號商標曾經被他人提出異議,并且4506群組法律服務下相關服務項目已經被撤銷,由于商標局登記失誤,導致其一直為有效狀態,光華所發現后,及時向商標局作出說明,該商標在4506群組下的商標權自始不存在,不應當對我所商標構成注冊障礙。
圖1 商標局第1805期更正公告
因此在采取排除障礙商標的同時,應當對障礙商標本身進行充分的了解和調查,面對此類應除而未除的情況,可直接向商標申請更正信息,排除核心群組的障礙。
(2)在第16223944、43493723號商標中,光華所在商標無效宣告階段已經充分就相關商標權利人(侵權人“蘇州華光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歷來的明知申請商標具有攀附知名商標、囤積商標等不正當注冊目的作出說明,并提供包括侵權人“蘇州華光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商標申請記錄、知名商標正當權利人的知名度簡析、曾引發輿論的知名視頻博主“敬漢卿”商標搶注等侵權人“蘇州華光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代理及搶注的眾多商標在先案例,將其作為本次應訴的重要力量,旨在證明其不正當代理及申請注冊行為。
在第6881674號商標的訴訟案中,侵權人“蘇州華光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撤訴,該商標已無效。在第16223944、43493723號商標的訴訟案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分別于2024年6月24日、2024年5月28日駁回了侵權人“蘇州華光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的訴請,侵權人“蘇州華光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均未上訴,第16223944、43493723號商標均已無效。
縱觀歷來的商標行政訴訟,幾乎所有的商標確權爭訴都會經歷多年的抗訴。以在商標維權方面具有較大影響力的“無印良品”、“喬丹”等商標爭議案件為例,其各自經歷了3年、8年的長時間抗爭。而諸如此類的商標爭權案件,均耗費了較長的時間,直至窮盡全部救濟途徑,因此商標權利人在決定進行商標維權,尤其是核心商標維權時,就應當做好長時間斗爭且需要為此花費大量人力財力的成本投入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