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專利局作為PCT國際申請的受理局,在優先權日起12個月已經過期后發現漏提交的情況,需要通過恢復優先權作為補救。
根據PCT實施細則第26條之二規定,由受理局作出的優先權恢復,如果國際申請的國際申請日在自優先權期限屆滿之日后,但是國際申請日是在自該日起兩個月內,換句話說,就是優先權日期已經超過12個月,但是沒有超過14個月的情況下,申請人可以在提交PCT國際申請的同時提出優先權恢復請求。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盡管PCT國際階段可以允許優先權恢復,但是后續進入國家階段的時候,還需要根據具體國家的法律來判斷進入該國時是否可以承認該優先權恢復,建議咨詢專利代理人或律師。
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可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PCT國際申請:
(1) 中國的公民或中國法人;或者
(2) 在中國境內有長期居所的外國人或在中國工商部門注冊的外國法人。若有多個申請人,只要其中一個申請人有資格即可。針對不同的國家可以指定不同的申請人。
是的,申請人在提交PCT(專利合作條約)國際申請時,可以對之前在中國大陸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文本進行修改和補充。PCT申請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允許申請人在國際階段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以提高其在各個國家或地區獲得專利授權的機會。
具體來說,PCT申請流程中有兩個主要的修改機會:
1. 國際階段的修改:在國際公布之前,申請人可以根據國際檢索報告的結果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這種修改通常限于對申請文件的澄清,不能引入新的主題。
2. 國家階段的修改:在進入國家階段后,申請人可以根據各國專利局的要求對申請文件進行進一步的修改。不同國家的專利局對修改的要求和限制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這個階段,申請人需要根據目標國家的法律和實踐進行相應的調整。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PCT提供了修改機會,但修改的范圍和時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在準備PCT申請時,申請人應盡可能確保申請文件的質量和完整性,以減少后續修改的需要。同時,建議在專業專利代理人或律師的指導下進行修改,以確保修改符合PCT和各國專利法的規定。
根據PCT的規定,優先權期限為12個月,從首次申請日起算。如果在優先權期限內提交PCT申請,并且首次申請的內容在PCT申請中得到反映,那么PCT申請可以要求享有首次申請的優先權。即使首次申請的內容在公開時已經披露,只要滿足上述時間要求,PCT申請的新穎性不會受到影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首次申請的內容在PCT申請中沒有得到完全反映,或者PCT申請中包含了首次申請公開后新增的內容,那么這些新增內容可能無法享受優先權,從而影響PCT申請的新穎性。因此,在提交PCT申請時,應確保申請文件與首次申請的內容保持一致,并且仔細評估公開對PCT申請的影響。
此外,不同國家的專利法律對新穎性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在PCT申請進入國家階段后,申請人需要根據目標國家的法律和實踐,評估公開對專利授權的影響,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如提交修改或提供額外的證據,以確保專利申請的成功率。
如果申請人在中國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已經通過預審程序獲得授權,并且仍然在12個月的優先權期限內,申請人仍然可以主張優先權提交PCT國際申請,不會導致優先權申請案被視為撤回。
可以直接提交美國專利申請,但是需要注意:一般要在取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決定》后再遞交國外專利申請。外觀設計不需要提前進行保密審查。
不一定。中國發明專利沒有授權,并不意味著在其他國家的同族專利申請也會被駁回。因為雖然同族專利基于同一發明,但是各個國家的專利申請都是獨立的,需要根據當地法律和實踐進行審查。不同國家的專利審查標準和實踐或者判斷標準可能有所差別。
是的,同一個技術的同族專利申請在不同國家可以有不同的申請人(專利權人)。但是一般建議初始申請的時候,為了享有優先權,不同國家采用相同或者一致的申請人。后續在不同國家通過轉讓的方式來變更。當然初始申請的時候,也可以不同國家申請有不同的申請人,只是需要提交更多證明文件。
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必要時還應當提交主體資格證明。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權轉讓涉及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如果轉讓方是中國內地的個人或者單位,受讓方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或者受讓方是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的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出具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技術出口許可證》或者《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或者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以及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的轉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