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無效是指商標不具有注冊條件但是取得注冊的,將依法使商標權歸于消滅的制度。一般宣布失效的原因是:1.違反商標構成的必要條件;2.與在先權利沖突;3.損害馳名商標。無效宣告一般由行政主管機關或法院依法進行,被裁決無效的商標,自始不具有商標的效力。
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商標代理委托書;
3、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
4、商標無效宣告申請證據材料。
注冊商標無效宣告流程
1、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2、商標所有人若收到商標無效宣告通知書,可以在15天內向商評委申請商標復審。
3、商評委應當在9個月內對復審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個月。
4、對復審決定不服的,商標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后果
1、商標權的消滅具有溯及力。宣告無效的注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2、對已經執行或者履行的判決、決定、合同原則上無溯及力。對宣告無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并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例外:如果不返還商標侵權賠償金、商標轉讓費、商標使用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3、注冊商標被宣告無效,自宣告無效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申請商標無效宣告的意義
1、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是防止已注冊商標對自身商標造成淡化、弱化、丑化的重要途徑。
2、商標無效宣告能有效解決他人通過商標注冊的形式損害權利人商標、版權、字號等在先權利。
3、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是商標法賦予社會公眾對侵犯自身權益的已注冊商標所能夠采取的最佳法律措施,當事人只有充分行使, 才能維護自身利益。